党委宣传部是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。在校党政的领导下,统领全校的宣传思想工作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担当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任务,担负思想理论、宣传舆论、意识形态、文化建设、文明创建、普法教育等职能,为学校改革发展、内涵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、精神动力、智力支持和舆论支持。
具体工作职能:
1.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
2.负责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;负责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。
3.负责制订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,编印学习资料,指导二级中心组、教职工、大学生的理论学习。
4.负责协调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,及时调查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,协助组织部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5.协调和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建设。
6.负责学校校报、广播电视、网站网络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以及学校报栏、橱窗、条幅等日常宣传工作。
7.负责校外各类新闻媒体对我校采访报道的管理、对外宣传稿件的审查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。
8.负责校园宣传氛围的营造和检查以及学校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。
9.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10.负责校内非公开发行的书刊、音像制品和其他宣传品的审核、管理、监督和检查工作。
11.负责学校重大文化活动和社科类讲座的审核和管理工作;宏观协调学校社团、协会的审核和管理。
12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